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🇨🇳 海关总署第 284 号令施行,取消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

12月1日 · 中国 · 可信度:官方原文

还有 63 天
01

发生什么

海关总署令第 284 号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发布,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。同时取消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和指定存放场所要求。出口前申报时须声明已取得生产许可证,并提供标签样张及中文译件。通关手续大幅简化,但企业主体责任加重。

02

要做什么

出口企业可相应简化流程,同时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。

03

来源

海关总署令第 284 号(2026-05-06 发布)

复核于 — · 法规内容为情报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出货、报关、签约前请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告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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